定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定安县位于海南岛东北部内陆,毗邻省会海口市,距海口市区仅34公里,属海口经济发展中心区。全县面积1189平方公里,辖10个镇,3个国有农场,总人口31万。定安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具有灿烂的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明代礼部尚书王弘诲、清代海南唯一探花郎岳崧的故乡,也是海南著名的琼剧之乡。境内的母瑞山革命根据地,为海南人民坚持孤岛奋战二十三年红旗不倒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定安是个典型的农业县,土地资源丰富。依托海口的区位优势,定安农业发展迅速。圣女果、火龙果、槟榔果是定安农业的品牌产品。定安的猪肉驰名岛内外。几年的努力,定安已成为海口重要的菜篮子基地。定安县属海南旅游发展规划中的琼北旅游区。定安历史悠久,大量的人文和自然景观构筑了定安丰富的旅游资源,古迹有:谷溪新石器时代遗址、南建州王廷金屯兵遗址等;革命遗址有:中共定安县第一支部旧址、内洞山革命根据地旧址、黄竹农民训练班旧址、母瑞山革命根据地旧址等。